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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创作作品的权利归属纠纷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22年02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 |2341人看过举报

当前,很多小孩子展现出了过人的天赋,那么这些孩子创作出的作品,它的著作权是属于小孩子自己还是他们的父母呢?父母有权利处置小孩的著作权吗?小编搜集了一些材料,给大家答疑解惑。

案例:小刘从小就显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九岁时创作了一本小说,并将该小说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了某网站,而小刘的父母反对该转让行为。

问题一:该小说的著作权归属于小刘还是小刘的父母?

根据法律规定,创作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与民事行为能力无关,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著作权属于作者,自作品完成之时就归属于作者享有。在本案中,小刘虽然只有九岁,在民法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他创作小说的著作权仍然归属于他而非他的监护人。

问题二:小刘的父母是否有权反对小刘的转让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与其意思表示能力不适应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在本案中,小刘只有九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将小说的网络转播权转让给了某网站,相当于签订了一个转让合同,将其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该网站,这个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由于小刘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反对,则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转让合同自始无效。

可以知道,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即使作者是未成年,父母也不能代替孩子享有作品的权利;但是孩子不能单独处置与该作品相关的各项权利,必须要取得其法定代理人即父母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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