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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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谁支付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22年02月23日|分类:法律顾问 |2272人看过

 一、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谁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人单位支付的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伤残补助金是什么

  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在受到工伤时根据相应的工伤等级享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没有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的伤残待遇,数额为规定月份数的本人工资,而且是一次性支付。

  三、伤残鉴定的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9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以上是一篇关于“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谁支付”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谁支付,经过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一般是用人单位所支付的,除此以外,如果对于伤残鉴定还有什么有疑问的地方,建议当事人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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