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因携带零食被园方工作人员翻包阻拦,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一纸诉状将上海迪士尼乐园告上了法庭。
焦点一:迪士尼是否排除限制了原告的自主选择权?
迪士尼方:并没有强制消费者在迪士尼乐园内就餐,消费者可以选择在园内就餐,也可以出园就餐后再返回园内,消费者是有选择的,其自主选择权没有被限制。
大学生方:被告对该条款中“排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理解存在错误。“出园就餐”等于要求消费者在游玩时间与出园就餐之间做出选择,同样有损消费者的权利。而且,即使游客出园就餐,被告仍能从中获益。
焦点二:该条款是否系基于公共安全卫生需要而必须订立的条款?
迪士尼方:消费者可能会携带气味特殊或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入园,并且随意丢弃垃圾。该条款是基于维护园内公共卫生安全而必须订立的条款。
大学生方:迪士尼不能因为潜在的卫生安全问题而限制消费者权利。迪士尼乐园有其他更加合理的手段履行其自身应尽的管理义务,不应为杜绝潜在的卫生安全问题,把自身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利用其优势地位强加于消费者,进而限制消费者的权利。
2019年9月12日,据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消息,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上海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补偿原告原告人民币50元(当庭给付)。该调解协议已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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