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犯罪嫌疑人雷某手持自制土铳冲进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对面的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将在此上班的薛律师开枪杀害。
有位律师同行说,虽然你杀害了我的同行,但当你站在被告席上的时候,当你被审判的时候,却依然有我的同行为你辩护。
这是因为雷某持枪杀害薛律师,之后又持枪抢劫车辆,社会危害性极大,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很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律师会接受曹某的委托为他辩护,国家也会给曹某指派律师进行辩护,这是律师的职责所在,也是我国为了保护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制度安排。
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一样,都是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律师执业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关系到法律的正确实施,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顺利实现。
我并不是想把律师职业说的有多高尚,律师只是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依靠自己的专业技能挣钱养家糊口,律师中有道德高尚的,也有品德败坏的,有一心掉进钱眼的,也有热心公益的。律师在收费服务的同时,也在自发的或受指派的提供法律援助,尽可能地为更多的人提供帮助。
希望世人能对律师群体多一些善意和理解,少一些恶意和偏见。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