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万利律师 时间:2017年05月16日 59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情况: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1月,被告人吴某分别以1050元和550元价格从广州市购买了毒品冰毒和海洛因。同年12月9日12时许,吴某和张某在佛山市某出租屋内一起吸食冰毒。期间,被告人吴某将购买的毒品藏于出租屋音箱内,同日14时许,民警将吴某和张某抓获,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37.77克,海洛因1.88克。被告人吴某2010年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3年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检察院量刑:被告人吴某毒品累犯,毒品再犯,建议量刑四至六年。
判决结果 :二年六个月
律师评析:
本案吴某某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37.77克,海洛因1.88克,不足50克,公诉机关认为吴某因毒品累犯、再犯,故建议四至六年,但因累犯再犯属于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但吴某的行为并未达到情节严重情形,故应当在法定刑幅度内处罚。故得到以上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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