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爱兵律师
诚信服务,维护正义!
13768443988
咨询时间:08:00-21:59 服务地区

律师提早介入,顺利调解离婚

发布者:蒋爱兵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103人看过举报

案件描述

Y先生和Q女士均为浙江人,于2002年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近几年,夫妻双方到南宁经商,并在南宁买房定居。由于双方婚前未能深入了解便草率结婚,直至婚后才发现双方性格严重不合且缺乏夫妻间最起码的信任。因做生意需要,Y先生经常外出与商家联系。只要对方客户是女的,均会受到Q女士怀疑,经常查看Y先生的手机通话记录、短信、QQ聊天记录等等。每次双方争吵后,Q女士还经常将气撒到小孩身上,轻则对孩子打骂,重则将小孩关进黑房间里,给小孩造成极大的心理阴影。双方经常吵架,家庭氛围紧张,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为了挽回丈夫,Q女士还故意怀了二胎,想通过多生孩子留住丈夫。Y先生经过深思熟虑,提出离婚。夫妻双方曾多次协议离婚,也签订了离婚协议,但因Q女士方面原因而没有离婚。长期争吵,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因此,Y先生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

本律师接受Y先生委托,代理本案。通过多次与Q女士沟通,了解矛盾症结所在后,律师建议先不向法院起诉,而要求双方联系沟通,遭到 Q女士多次拒绝后,我立刻准备好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通过律师与立案庭法官的沟通,将Y先生与Q女士约到法院进行现场调解。考虑到离婚后女方的生活有困难,我建议男方在财产方面做出较大让步,并将经营的铺面让给女方,为其离婚后的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经过律师与法官的调解说理,Q女士终于打开心扉说了真话,其实她本身对这段婚姻也死心了,只是担心离婚后均分夫妻共同财产,今后的生活没有保障,加之心理不平衡才想故意拖着男方。

最后在律师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和平分手的调解协议。

作者:蒋爱兵,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作者声明:禁止未经作者书面许可引用、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上述内容,否则,作者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Y先生和Q女士均为浙江人,于2002年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近几年,夫妻双方到南宁经商,并在南宁买房定居。由于双方婚前未能深入了解便草率结婚,直至婚后才发现双方性格严重不合且缺乏夫妻间最起码的信任。因做生意需要,Y先生经常外出与商家联系。只要对方客户是女的,均会受到Q女士怀疑,经常查看Y先生的手机通话记录、短信、QQ聊天记录等等。每次双方争吵后,Q女士还经常将气撒到小孩身上,轻则对孩子打骂,重则将小孩关进黑房间里,给小孩造成极大的心理阴影。双方经常吵架,家庭氛围紧张,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为了挽回丈夫,Q女士还故意怀了二胎,想通过多生孩子留住丈夫。Y先生经过深思熟虑,提出离婚。夫妻双方曾多次协议离婚,也签订了离婚协议,但因Q女士方面原因而没有离婚。长期争吵,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因此,Y先生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

本律师接受Y先生委托,代理本案。通过多次与Q女士沟通,了解矛盾症结所在后,律师建议先不向法院起诉,而要求双方联系沟通,遭到 Q女士多次拒绝后,我立刻准备好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通过律师与立案庭法官的沟通,将Y先生与Q女士约到法院进行现场调解。考虑到离婚后女方的生活有困难,我建议男方在财产方面做出较大让步,并将经营的铺面让给女方,为其离婚后的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经过律师与法官的调解说理,Q女士终于打开心扉说了真话,其实她本身对这段婚姻也死心了,只是担心离婚后均分夫妻共同财产,今后的生活没有保障,加之心理不平衡才想故意拖着男方。

最后在律师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和平分手的调解协议。

作者:蒋爱兵,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作者声明:禁止未经作者书面许可引用、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上述内容,否则,作者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蒋爱兵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4年
  • 13768443988
  • 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89.65%的律师)

  • 用户采纳

    5次 (优于87.4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6次 (优于92.1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1927分 (优于96.1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23篇 (优于94.16%的律师)

版权所有:蒋爱兵律师IP属地:广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83989 昨日访问量:32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