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口头辞退”构成违法解除的事实较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原因主要在于劳动者难以提供用人单位“口头辞退”的相应证据,也有部分法院判决支持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属于自动辞职的举证责任,但此种情况属于少数,因此建议劳动者不应贸然以用人单位“口头辞退”为由属于违法解除,进而要求支付二倍赔偿。劳动者应确保自身有充分证据足以证明用人单位已经作出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例如有录音等能够证明用人单位行为的证据。
退一步说,即使在一开始没有对用人单位“口头辞退”的证据予以收集,在之后也应多次向用人单位发送要求复工等内容的书面通知,若用人单位仍拒绝安排复工,这也能印证用人单位之前所作出的“口头辞退”,从而为之后顺利拿到二倍赔偿提供有力证据,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