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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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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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之后小贷、保理等公司是否应认定为“金融机构”?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0日分类:法律茶点!浏览:403次举报


在我国,小贷、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融资担保等机构的身份一直模糊不清,这些机构并未获批“金融许可证”,但又归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管理。在监管方面参照金融机构标准,但税务及其他方面未能享受金融机构的同等待遇。此次,最高法在法律适用问题上赋予了小贷等公司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也希望监管部门尽快完善法规,给予小贷等公司合理的法律地位,更能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