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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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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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与一般二手房的区别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171次举报

1、一般低于市场价。《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8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不过,最终需以成交价来判定是否有性价比。

2、一般只缴纳契税。法拍房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不需要缴纳个税,需要缴纳契税,如果为一类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综合地价款,二类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购买法拍房较普通二手房交易会省下不少税费。

3、一般交易周期比普通二手房交易周期短。

4、大多时候法拍房需要付全款。虽然有银行已经开始对法拍房提供贷款,但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麻烦的。

5、具有潜在风险。法拍房虽然性价比较高,不过有不少潜在风险。通常房主可能涉及债务等问题,如果涉及民间借贷,入住后坑你会遭到债权人骚扰,因此购房时需要特别注意。

6、购房途经不同。普通二手房交易一般通过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交易,而法拍房则是通过法院拍卖平台进行拍卖,签署特制的《房屋竞买委托协议》,而不是《二手房买卖合同》。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