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共同债务司法解释”)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张国贵律师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共同债务司法解释”)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