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张国贵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405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2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参与赌博损失的财物可以追回吗?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0年02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450次举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五日行政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参与赌博其本身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那么参与赌博所损失的财物是否能追回呢?如朋友间以消遣打发等为目的进行赌博行为,一般不会追回,这种情况损失金额也不算大。

而如果对方属于犯罪行为,并且损失金额较大,可以报警追回,但是由于参与赌博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赌资较大,一般会在赃款中扣除罚金,所以不会返还全款。同时犯罪嫌疑人如果将赃款挥霍一空且不具备退赃的能力,那么警方也爱莫能助了,不过在不退赃的情况下,公检法能对犯罪嫌疑人从重处罚。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