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肖峰
一般情况下,家庭关系的财产是符合共同共有条件,要注意与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区分,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分割范围。认定财产所有权是家庭共有还是夫妻共有或是家庭成员个人所有,必须根据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法律事实。凡是仅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不涉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进行析产。
(2)注意审查是否具有共有财产关系形成的法律事实,如家庭成员共同生产经营,或家庭成员共同继承、共同接受赠与或遗赠,或家庭成员将收入交归家庭,或共同购置家庭财产等。如果不存在形成共有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实,家庭成员之间就不存在共有财产关系。因此,只有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尽了义务的家庭成员,才是家庭共有财产的共有人。未成年家庭成员一般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没有尽过义务,如果没有共同继承、共同接受赠与或遗赠的事实,则不是家庭共有财产的共有人。
(3)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分割家庭共同财产的条件。要根据《物权法》第99条、第100条的规定,审查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条件,一是是否有共有财产分割协议,并审查是否已经履行;二是审查共有人约定不予分割的,而原告提出的分割是否有重大理由;三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要注意考虑继续发挥物的效用。
2.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1)是否符合家庭共同财产,证明责任由原告承担。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91条第1项的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因此,原告有责任提供证据证实,其要求分家析产的对象是家庭共同财产,证据如当事人陈述、书证、证人证言等材料。
(2)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是原告的诉讼请求。其可以提出分割方案,原告应当对其分割方案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如自己出资兴建,对家庭的贡献较大等证据。
(3)被告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反驳。《民事诉讼法解释》第91条第2项的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因此,被告可以举证证明不符合分家析产的条件,也可以举证针对原告的分割方式不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如提供家庭分家协议、原告对家庭共同财产并未做出贡献的相关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