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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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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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撞上名贵狗案例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18年01月19日分类:经典案例浏览:579次举报
2018-01-19

   2017年10月2日,被告孙某因小孩生病,开车急急忙忙赶回家,途径龙城镇葡萄酒厂大门西时,因路灯昏暗,对道路观察疏忽,不慎将原告冯某养的正在家门口路边活动的一只法国斗牛犬轧死。后双方向萧县公安局报案,2017年10月18日经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调查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认定该事故属实。经安徽长平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被轧死的法国斗牛犬价格为10930元,评估费7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被告孙某驾驶机动车在居民区行驶,注意力不集中,观察疏忽,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饲养动物,未依法进行准养登记,且在居民聚居处饲养,对饲养动物管理不善,使饲养的动物失去控制进入公共通道活动从而发生交通事故,原告应负次要责任。综上所述,被告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原告自行承担30%。因被告的车辆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故法院依法判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冯某损失2000元;被告孙某赔偿原告损失6776元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