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被继承人2000年去世,2000年继承就已经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权已经由不确定的状态转化为现实可行的状态,即使继承人没有立即办理继承手续,但是法律规定不表示视为其接受继承。
其次,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最后,在公证实务中,如果都是继承人都在其配偶过世(离婚)之后才来办理继承手续,取得的那部分财产又被视为个人财产,线然后侵犯配偶的继承人(或本人)的财产权益。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