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地方标准依据:《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明确,经营性车辆停运损失按“日净收入×停运天数”计算,并明确了证据审查标准。
张国贵律师
司法解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地方标准依据:《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明确,经营性车辆停运损失按“日净收入×停运天数”计算,并明确了证据审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