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被告主体不适格。仅起诉楼上业主,但漏水实际系公共管道问题所致,又未追加物业公司为共同被告,导致法院无法查清责任主体,最终驳回起诉。
第二,证据固定不及时。漏水修复后才主张权利,现场已被破坏,无法通过鉴定确定漏水原因,构成举证不能。
第三,索赔金额不合理。漫天要价导致调解破裂,最终鉴定费用甚至高于实际损失,得不偿失
张国贵律师
第一,被告主体不适格。仅起诉楼上业主,但漏水实际系公共管道问题所致,又未追加物业公司为共同被告,导致法院无法查清责任主体,最终驳回起诉。
第二,证据固定不及时。漏水修复后才主张权利,现场已被破坏,无法通过鉴定确定漏水原因,构成举证不能。
第三,索赔金额不合理。漫天要价导致调解破裂,最终鉴定费用甚至高于实际损失,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