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失效主要包括四类情形:股东未履行出资、抽逃全部出资、公司章程约定的特定条件、法院生效判决等否定股东资格。
根据《公司法》第52条规定,如果某个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发出催缴通知60日之后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可以发出决议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股东丧失股东资格。
张国贵律师
股东资格失效主要包括四类情形:股东未履行出资、抽逃全部出资、公司章程约定的特定条件、法院生效判决等否定股东资格。
根据《公司法》第52条规定,如果某个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发出催缴通知60日之后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可以发出决议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股东丧失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