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分割时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是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是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企业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三是双方都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等规定进行清算,分割清算后的剩余财产。
张国贵律师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分割时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是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是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企业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三是双方都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等规定进行清算,分割清算后的剩余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