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所有权仅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不动产,一般视为对子女的赠与,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将所有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真实意思仅是代名登记,并无赠与子女的意思表示,该不动产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该类主张举证难度很高。
张国贵律师
一般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所有权仅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不动产,一般视为对子女的赠与,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将所有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真实意思仅是代名登记,并无赠与子女的意思表示,该不动产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该类主张举证难度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