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变更追加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不存在矛盾。同样基于股东抽逃出资的事实,在符合法定条件情况下,债权人有权选择在执行中直接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还是另案起诉。
张国贵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变更追加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不存在矛盾。同样基于股东抽逃出资的事实,在符合法定条件情况下,债权人有权选择在执行中直接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还是另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