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合同是书面的,修改也必须书面才有效,口头协商修改的不算数,这是错误的认识。
法律并没有规定合同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除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只要双方口头协商一致,合同变更就是有效的。但问题是口头变更很难举证,如果事后一方不承认,另一方很难证明双方曾经口头协商过变更内容,所以口头修改的风险非常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如果只有口头约定,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对变更内容各执一词,法院会推定为没有变更,仍然按照原合同履行。所以为了避免纠纷,合同变更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哪怕是微信、短信、邮件等能够留存证据的方式确认,也比单纯的口头约定靠谱。尤其是涉及到付款时间、金额、质量标准等核心条款的变更,一定要留下书面证据,不要相信对方的口头承诺,否则一旦对方反悔,口说无凭,吃亏的是自己。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