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夫妻买房时会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以为这样房子就完全属于孩子,离婚时不能分割。这种情况不能简单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需要审查父母购房时的真实意思。
如果父母购房时明确表示是赠与未成年子女,并且房产一直登记在子女名下,没有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使用、收益,那么房产确实属于子女个人财产,父母离婚时不能分割,由抚养孩子的一方代为管理。但如果登记在子女名下只是为了规避债务、规避限购政策,或者房子实际上一直由夫妻双方居住使用、出租收益用于家庭生活,法院会认定这只是家庭共同财产,不会因为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就排除分割。司法实践中,法院会重点审查购房时间、出资来源、房屋实际使用情况、是否有赠与的明确意思表示等因素综合判断。需要提醒的是,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在孩子成年之前,父母作为监护人不能随意处分,除非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治病、上学等),否则即便父母同意也不能随意出售、抵押。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