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拿出员工手册说规章制度里明确写了业绩不达标就调岗降薪,员工签字确认过,所以企业有权这么做。这其实是误区,规章制度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即便有员工签字也不行。
首先,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免除企业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单方面调岗降薪本质上是变更劳动合同,法律要求必须双方协商一致,企业不能通过规章制度单方面给自己授权。其次,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也就是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都是老板自己定的,根本没有经过民主程序,本身就是无效的。即便是规章制度有规定,调岗降薪也必须符合合理性原则:调岗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没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工资待遇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不具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如果借业绩不达标之名,行打击报复、逼迫员工离职之实,即便是有规章制度规定也是无效的。员工遇到这种情况不要主动辞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原工资,或者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