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顺位不变:法定继承仍按“遗赠扶养协议 > 遗嘱继承/遗赠 > 法定继承”的优先级执行。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三者平起平坐,非“先给配偶再给子女”)。
代位继承范围扩大: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其直系晚辈(如孙子女)可代位继承;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其子女(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也可代位继承,有效避免遗产因无直系亲属而“充公”。
尽孝与丧失继承权:尽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多分遗产;若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严重遗弃或虐待、伪造篡改遗嘱等行为,将丧失继承权,但若确有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表示宽恕,可恢复继承权。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