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完整法定亲子效力
1. 身份完全对等:合法办理民政登记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对养子女享有监护权、教育权,需承担抚养、保护的法定义务;
2. 继承权利对等:养子女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养父母的亲生子女权利一致;
3. 赡养义务对等:成年养子女对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养父母,必须履行赡养义务。
收养成立,与生父母彻底解绑
一旦合法收养关系生效,养子女和原生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即刻消除。简单来说:养子女无需赡养生父母,也不再享有对原生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权,所有亲子权责全部转移至养父母家庭。
仅私下抱养、未办理民政登记的,不属于合法收养,不产生拟制血亲关系,双方无需承担法定抚养、赡养、继承义务,权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