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认可和执行判决书的相关法规 | 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相关法规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 |
澳门特别行政区 |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
台湾地区 |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