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同意不能溯及既往,依然构成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一法条清晰地表明,强奸罪的核心判断标准是"行为时是否违背妇女意志",而不是事后被害人是否追认。也就是说,判断是不是强奸,要看性行为发生的那个时间点,被害人是不是自愿的,而不是看发生之后被害人愿不愿意。
张国贵律师
事后同意不能溯及既往,依然构成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一法条清晰地表明,强奸罪的核心判断标准是"行为时是否违背妇女意志",而不是事后被害人是否追认。也就是说,判断是不是强奸,要看性行为发生的那个时间点,被害人是不是自愿的,而不是看发生之后被害人愿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