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前 3 天通知离职,3 日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以 “未完成工作交接” 为由拒绝劳动者离职、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均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 3 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法定离职权,属于形成权,只要离职通知到达用人单位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用人单位审批同意,更无需以完成工作交接为生效前提。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张国贵律师
试用期提前 3 天通知离职,3 日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以 “未完成工作交接” 为由拒绝劳动者离职、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均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 3 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法定离职权,属于形成权,只要离职通知到达用人单位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用人单位审批同意,更无需以完成工作交接为生效前提。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