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投保场景下,保险人提示说明义务的认定,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网络投保的特性来综合判断。
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履行了提示和说明义务。在实际操作中,保险人需要在网络投保页面,以清晰、显著的方式展示免责条款等重要内容。例如,采用特殊字体、颜色、字号,或者通过弹窗、单独页面等形式,将这些条款突出呈现,确保投保人在浏览页面时,能够轻易注意到。同时,保险人还需对这些条款的含义、适用情形、法律后果等,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释说明。可以通过文字阐述、图表展示、语音讲解等多种形式,让投保人切实理解条款内容。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