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协议的股东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股东和企业来说,有以下建议:
1. 明确协议条款:
在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时,要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对异议的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及协议解除条款,避免因条款模糊引发争议。
2. 公司章程的补充:
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一致行动协议》的效力和处理规则,使协议的约束力得到提升,突破合同的相对性。
若章程的相关内容经法定程序表决通过,则根据公司决议的效力瑕疵规则中的可撤销规则,以决议程序违反章程的思路或许存在撤销空间。
然因实践中公司章程极少作出此种规定,暂没有相应的判例支持。
3. 诚信履行协议:股东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协议约定行使表决权。如果需要解除协议,应按照约定进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