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权(如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按实缴比例分配
收益权与股东对公司的实际贡献挂钩。实缴出资意味着股东已将资金投入公司运营,而未实缴的认缴出资尚未转化为公司资产,因此默认按实缴比例分配更符合公平原则。
决策权按认缴比例分配
表决权是股东对公司的重要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的权利,如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作为默认的权利分配标准,相当于剥夺了出资尚未到期的股东的全部重要股东权利。
若股东认缴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却因未实缴出资而无法行使表决权,显然不合理。
因此,公司法默认表决权按照认缴比例分配。
但是公司可以在章程约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通过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分红权、表决权等权利的分配方式。
公司章程有约定优先于法律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行使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调整涉及各股东的根本利益,所以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