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连带责任难逃
想象一下,您转让了部分股权,本以为可以高枕无忧,却被告知仍需为未实缴的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新公司法下,这种“连坐”制度让自然人股东如坐针毡。无论转让多久,只要未实缴部分存在,风险就如影随形。
发起股东,终身责任捆绑
作为公司发起人,您可能早已退出公司运营,但那份“人身专属性”的连带责任却如影随形。
设立时未足额出资,即便后来股权转让,您仍需承担相应责任。这简直就是“一日为发起人,终身为责任人”。
张国贵律师
股权转让,连带责任难逃
想象一下,您转让了部分股权,本以为可以高枕无忧,却被告知仍需为未实缴的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新公司法下,这种“连坐”制度让自然人股东如坐针毡。无论转让多久,只要未实缴部分存在,风险就如影随形。
发起股东,终身责任捆绑
作为公司发起人,您可能早已退出公司运营,但那份“人身专属性”的连带责任却如影随形。
设立时未足额出资,即便后来股权转让,您仍需承担相应责任。这简直就是“一日为发起人,终身为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