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按如下方式计算:
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365×误工期限(天)
3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按如下方式计算:
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年)÷365×误工期限(天)
张国贵律师
1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按如下方式计算:
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365×误工期限(天)
3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按如下方式计算:
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年)÷365×误工期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