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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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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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名义处分登记在未成年人子女名下的房屋,不可以撤销.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5年01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5次举报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十五条
父母双方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处分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后,又以违反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为由向相对人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