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标志着承包人施工任务的完成以及发包人对该工程接管使用的开始,即工程的风险责任亦由承包人移转给了发包人;同时意味着承包人享有基于合同履行完毕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建设工程未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承包人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