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系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故各继承人不仅应对财产份额分别取得,亦应包含股东身份的分别取得。当继承人为多人时,应当按照继承份额将继承人分别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为独立股东。
股权继承会导致股东人数迅速增加,且每个继承人的经营理念可能差异较大,会导致经营决策、公司治理上的不顺,甚至形成公司治理僵局,因此,法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章程只能合理限制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即股权中的身份权,但是不能限制继承人获得与股权价值相对应的财产权利。比如,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资格不得继承,但是可以继承其相应的财产权益,或届时由公司某位股东回购,回购价格按照某种方式计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