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应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果涉及需要登记的事项,应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并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是公司非常重要的文书,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依据,必须予以重视。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活动原则及运行规则。公司章程是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尤其是股东为数人的合资公司,极易引起股东诉讼,介时公司法等法律未规定之处,则要以公司章程为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