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相比起旧版的《公司法》,新《公司法》新增规定股权、债权等财产性权益可以用以出资,这对鼓励投资,扩大投资主体有积极意义。
张国贵律师
新《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相比起旧版的《公司法》,新《公司法》新增规定股权、债权等财产性权益可以用以出资,这对鼓励投资,扩大投资主体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