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协议是不要式法律文件,作为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主要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形成,其内容更多地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和要求,需要遵守《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规则。司章程则是要式法律文件,公司章程自治是以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为前提的。公司章程必须依据《公司法》制定,是公司登记必须报送的文件之一。
2、公司设立协议具有合同属性,合同或协议的相对性决定了其只能针对作为签订协议主体的公司发起人,调整和约束发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公司章程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相当于法律规范的公司章程,事实上对第三人也有公信力。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