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应经过要约、承诺阶段,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空白,通常会影响要约明确性,但空白条款是否必然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仍需要区分情况讨论。如果当事人事先知晓合同的签订内容,双方协商一致的,自愿承担风险的,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是有效的;但如果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空白合同可能会无效。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