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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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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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查封的法院,应该允许轮候查封的法院阅读文书和记录.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47次举报
2023-07-28


实施查封的法院应当允许轮候查封的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规定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1223日修正)第26条第2款 。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