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结算的标准如下:
1.结算协议体现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存在其他无效情形的情况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不应当然地影响结算协议的效力。对于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结算双方既可以通过审计进行,也可以通过协商确认,法律不予干涉。
2.结算协议不以施工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可以独立存在。
张国贵律师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结算的标准如下:
1.结算协议体现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存在其他无效情形的情况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不应当然地影响结算协议的效力。对于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结算双方既可以通过审计进行,也可以通过协商确认,法律不予干涉。
2.结算协议不以施工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可以独立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