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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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抵押的汽车,买卖的效力问题?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82次举报
2023-06-02


抵押车可以进行买卖,但存在一定的风险,买卖过程中要审查车辆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处于抵押状态,购买车辆后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若车辆是抵押车需要先办理解押手续方能过户。对于不能够办理解押、过户手续的车辆,即使价格再低也不建议购买,否则一旦原车主不能按时还款,车辆会被债权人申请扣押、拍卖进行偿还债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与已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收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