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名字可以改的,但必须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对于涉及子女切身利益的事项,父母双方协商不成时,应充分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子女出生后,父母经协商共同给子女确定的姓名,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将子女姓氏变更为随自己的姓氏,从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平等协商原则,也侵害了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