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张国贵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241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执业年限24
13313036191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保定、沧州、承德、邯郸、衡水、廊坊、秦皇...

咨询我
08:00-23:59

劳动者不告而别是否可以维权?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76次举报
2023-04-19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诚实地履行该劳动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都应当被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如果劳动者因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同理,用人单位没有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那么用人单位不但要补发应当支付的工资,而且还要承担法律规定的额外赔偿。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是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遇到这种“不告而别”型的员工,用人单位应主动与自动离职员工取得联系,了解未上班的原因,通知其返回公司上班并保留通话录音。工坚持不上班时,应主动告知其公司办理离职的程序及要求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员工仍不来时可向其入职登记表登记地址发送《返岗通知书》,通知书中告知其公司的规章制度、明确约定返岗时间及相关法律后果等,必要时可对不辞而别的员工进行追责。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