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权,又称最高限额抵押权,指在预定的最高限额内,为担保将来一定期间内连续性交易所生的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抵押。它主要适用于连续交易关系、劳务提供关系和连续借贷关系等场合,是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一项制度。
最高额抵押权的特征是:
(一)最高额抵押权是为一定范围内连续发生的不特定债权提供担保的抵押权,其划定一个担保债权的上限,在该上限之内予以担保,所担保的债权必须是在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
(二)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从属于特定的债权,因债权通常尚未发生,将来才会发生,故不特定;
(三)最高额抵押权以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为担保,抵押权人基于最高额抵押权所能够优先受清偿的债权为最高数额限度;
(四)最高额抵押权的从属性具有特殊性,只是从属于产生各个具体债权的基础法律关系,可以与具体的债权相分离而独立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