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3、发生工伤时,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4、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5、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6、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7、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如实提供鉴定需要的材料,遵守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规定,按照要求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8、支付按规定应由单位支付的有关费用和工伤职工待遇。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