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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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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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分手的欠条是否有效?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62次举报
2023-02-19


男女二人曾是情侣,两人恋爱期间,女某多次向男借钱,男向其累计转账13.9万余元。此外,男为其购买手表、衣物等累计花费5.9万余元。分手时,双方经过对账,女出具了22万元的借条。因为女迟迟没有还钱,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归还借款22万元,那么该借条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我国《民法典》第150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此外,《民诉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双方分手后,基于恋爱期间发生的经济往来形成“借条”,该借条使双方之间形成了转化型的借贷关系,虽然王某抗辩称借条是在女胁迫的情况下所写,但其未提供被胁迫的证据,无法证明其主张,从而无法撤销借条。

恋爱期间,恋人间转账的性质,应根据双方的举证情况,并综合考虑恋爱关系程度、转款附言、金额的特殊含义、花费的用途等,合理区分赠与和借款。如像本案中,既有一方实际提供款项的事实,又有另一方出具的欠条、转账记录等与之相符的凭证,则可认定双方之间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借款方有偿还欠款的义务。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