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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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效力的认定?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96次举报
2023-02-18


合同具有相对性,一般不涉及第三方利益,更不涉及社会经济效益,但是社会经济利益确实可能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产生影响,例如,违反公共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近年来,城镇化不断推进,农村房屋买卖交易日益增多,法院受理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增幅较大。如何妥善审理此类纠纷,已经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问题。首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解除权的行使需要严格界定。首先,关于农村村民买卖农村房屋的法律效力。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不会因为效力瑕疵使得一方享有解除权。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需要具体分析案情确定,但原则上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没有禁止农民异地购买农村房屋,国家政策只是禁止将农村房屋出卖给城市居民,但是,并没有规定不能出卖给不同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其次,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农民在购买房屋的同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土地和其上的房屋是两个独立的客体,即使受让人在购买农村房屋时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也不会影响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关于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法律效力问题。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农村房屋能否转让给城市居民处于不明确状态,但国家政策明确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因此,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行为不符合国家政策。同时,因为农村房屋买卖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农村集体土地权利具有身份性,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律禁止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从而导致宅基地使用权被转让,这种现象应受到严格限制。综上,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合同在原则上是无效的。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合同原则无效,但符合以下情形的认定有效:1.合同中买受人是城镇居民身份,但其配偶、父母或子女是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是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共同居住,经房屋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批准该房屋买卖合同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2.座落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被出卖给城镇居民之前,该集体土地已经因为征收而变为国有土地,出卖人的农村集体成员身份已经改变,宅基地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3.城镇居民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将本人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区,并且已经加入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该集体成员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购买行为经过有关单位批准,获得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该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