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考虑到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制度的一部分,在法定继承中需要多分或少分的,应当同样适用代位继承情况。因此,《继承编解释》第16条保留了《继承法解释》第27条的规定,明确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张国贵律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考虑到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制度的一部分,在法定继承中需要多分或少分的,应当同样适用代位继承情况。因此,《继承编解释》第16条保留了《继承法解释》第27条的规定,明确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